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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車輛 圓形,屏蔽和非屏蔽的60V和600V多芯護套電纜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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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要求,規定了工業企業鐵路道口的分級、道口的設置、道口安全設施的配備和看守、道口信號和標志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礦山和物資倉庫的鐵路和道路運輸亦可參照使用,不適用于林場、建筑工地以及鐵道、交通、公安部門管轄的鐵路和道路運輸。本標準適用于工業企業標準軌距鐵路道口,不適用于礦山、林區、鐵路、地方鐵路的鐵路道口。
本標準規定了將往復式內燃機由發動機及其所裝零部件和輔助設備引起的火災危險降至低程度所需的要求。必要時,還可對具體用途的發動機提出專門要求。 本標準所提要求并非旨在使發動機能在著火時或著火后繼續進行動轉。 本標準適用于陸用、鐵路牽引和船用往復式內燃機,但不包括驅動農業拖拉機、道路車輛、筑路機械和土方機械及航空用發動機。 本標準亦可適用于驅動工業卡車和小型船舶用發動機,以及尚無合適防火標準的其他用途的往復式內燃機。 除上述用途的發動機以外,本標準還可用作發動機應用標準的基礎。
本部分對安裝于地面車輛但不構成車輛部分的產品的環境條件進行分類。這類產品包括:通訊系統,計價器,車輛運送液體如牛奶、石油產品的流量計等。 產品永久或臨時安裝的車輛包括: ——道路車輛:旅行車、商用車、專用車、牽引車、拖車、機動車、摩托車等; ——軌道車輛:機車、有軌電車、吊車等; ——越野車輛:四輪驅動車輛、拖拉車、鏟雪車等; ——裝卸和貯存車輛:叉車 (手動和自動)、行李車等; ——自推進式機械:挖掘機、收割機等。 盡管本部分不適用于構成車輛部分的產品,環境條件分類也可適用于可互換產品,這類產品以相同方式安裝于車輛相同部位,但不構成車輛部分。本部分僅包括對產品有害的嚴酷條件。 貯存和運輸條件在 GB/T 4798.1-2005 和 GB/T 4798.2-1996 中給出。 本部分的目的是對環境條件分類、對嚴酷程度分級。安裝于地面車輛的產品在使用時會暴露于上述環境條件下。 本部分給出了有限數量的環境條件等級,但包括了廣泛的應用范圍。應根據產品使用環境條件選擇的涵蓋的低等級。附錄 A 給出了使用指南。
本部分規定了牽引車與掛車之間24V標稱電壓的7芯標準型(24N)電連接器的尺寸、應用、試驗和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牽引車和掛車之間12V標稱電壓的7芯標準型(12N)電連接器的尺寸、應用、試驗和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GB/T 5053.1-2006、GB/T 5053.2-2006、ISO 3731、ISO 3732、ISO 7638-1、ISO 7638-2、ISO 11446、ISO 12098規定的用于牽引車和掛車之間的所有電連接器。
GB/T 5054的本部分規定了用于牽引車和掛車電連接的普通多芯護套電纜的試驗方法和性能要求,電纜適用溫度范圍為-40℃~+85℃。
GB/T 5054的本部分規定了用于牽引車和掛車電連接的高性能多芯擴套電纜的試驗方法和性能要求,電纜適用溫度范圍為-40℃~+85℃。
GB/T 5054的本部分規定了螺旋電纜組件的彎折試驗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適用于裝有12V或24V電源的牽引車和掛車的電連接。
GB 5226的本部分適用于建設機械(包括協同工作的一組機械)的電氣、電子設備及系統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適用的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部件,其標稱電壓不超過1 000 V a.c.或1 500 V d.c.,額定頻率不超過200 Hz。本部分未規定下述建設機械電氣設備的附加和特殊技術要求:--使用、處理或生產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鋸末)的機械;--易爆易燃環境中使用的機械;--當加工或使用某種材料時會產生特殊風險的機械。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柴油機燃油濾清器的性能試驗方法,從而使濾清器的試驗性能試驗結果具有可比性。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體積流量(或標稱體積流量)在200L/h以下的汽車柴油機燃油濾清器。對額定體積流量大于200L/h的濾清器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車輛液壓制動系統用,公稱內徑為3.2 mm和4.8 mm的液壓制動軟管組合件’的性能要求,試驗程序和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符合GB l2981規定的非石油基制動液的由簾線增強層和合成彈性體制成的軟‘管和裝配上金屬管接頭的液壓制動軟管組合件。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車輛液壓制動系統用公稱內徑為3.2mm和4.8mm的液壓制動軟管組合件的性能要求、試驗程序和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符合ISO 7308規定的石油基制動液的由增強層和合成彈性體制成的軟管和裝配金屬接頭的液壓制動軟管組合件。
本標準規定了機動車的整車及主要總成、安全防護裝置等有關運行安全的基本技術要求,以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警車及殘疾人專用汽車的附加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在我國道路上行駛的所有機動車,但不適用于有軌電車及并非為在道路上行駛和使用而設計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閉道路和場所作業施工的輪式專用機械車。
本標準規定了作為衡器模塊的電子稱重儀表(以下簡稱儀表),包括稱重指示器(以下簡稱指示器)、用作指示器的個人計算機(PC)、模擬數據處理裝置、數字數據處理裝置、終端、數字顯示器等裝置的一般要求、計量要求、技術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在非自動衡器中采用的以下裝置:-稱重指示器;-模擬數據處理裝置,如數字化接線盒,AD模塊,數字式重量變送器等;-數字數據處理裝置,如數據存儲裝置等;-終端,如PC,銷售終端(POS)等;-數字顯示器,如大屏幕顯示器等。本標準中,術語“電子稱重儀表”包括以上裝置。本標準僅適用于非自動衡器的電子稱重儀表。
GB 7956的本部分規定了消防車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及型號、通用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各類消防車。
GB/T 8190的本部分規定了往復式內燃機穩態和瞬態工況下氣體和顆粒排放物的現場測試和評定方法。本部分適用于需要在現場測量或不可能在試驗臺條件下測量以及不能使用試驗臺測量結果的非道路用車輛、船舶動力裝置、發電機組、軌道牽引或類似用途的往復式內燃機。對再制造后的非道路車用發動機的在檢驗或再認證,好在車外按照相應用途的負荷使用諸如測功器或負載排等測量裝置進行測試,但在用合規性則可能要在車輛上進行測試。本方法可用于新產品發動機、在用發動機或再制造發動機的現場合規性測試或認證,也適用于非道路用車輛的在用合規性測試。本部分也可以對照GB/T 8190.4所測試驗臺結果進行確認,但應考慮發動機運轉參數在試驗室條件與現場條件下的差異以及在現場條件下排放測量裝置的準確度。對有附加要求(例如職業衛生和安全條例、電廠規程等)的機械設備用發動機,可另行設定實驗條件和專項評定方法。
GB/T 8190的本部分規定了在試驗臺上評定壓燃式發動機排氣煙度的試驗循環和測試規程。對于瞬態煙度試驗循環應使用按消光原理工作的煙度計測量煙度。本部分旨在規定煙度試驗循環以及測量和分析煙度的方法。采用消光原理測量煙度的詳細規定見ISO 11614:1999。本部分第1章至第11章規定的試驗規程和測量方法適用于往復式內燃機。但每種用途的發動機只能使用本部分規定的一種試驗循環進行評定。附錄A、附錄B、附錄E和附錄F各包含一種只適合于該附錄范圍所列特定用途的發動機。附錄中規定的煙度試驗循環亦可用于GB/T 8190.4指定的發動機和機械類型。對于某些非道路用發動機,必需進行現場煙度試驗而不必進行試驗臺煙度試驗。對于有附加要求(如職業健康和安全法規)的機械所用發動機,可能需要附加試驗條件和專用評價方法。
GB/T 8190的本部分規定了在現場狀況下評定壓燃式發動機排氣煙度的試驗循環和測試規程。本部分主要用于對已按GB/T 8190.9規定完成“認證”或“型式認證”的發動機進行在用機的煙度測試。GB/T 8190.9則規定了不同用途發動機的試驗臺測量用試驗循環和測試規程。在進行瞬態煙度試驗循環應使用按消光原理工作的煙度計測量煙度。本部分規定了煙度試驗循環以及測量和分析煙度的方法。采用消光原理測量煙度的詳細規定可參見ISO 11614。本部分旨在規定測量和分析煙度試驗循環以及測量方法。本部分第5章~第11章規定的試驗規程和測量方法適用于往復式內燃機。但一種用途的發動機只能使用本部分規定的相應試驗循環的一種進行評定。本部分的附錄A、附錄B及附錄C各包含一種適合于該附錄范圍所列特定用途的發動機。在某些情況下,附錄中規定的煙度試驗循環亦可用于GB/T 8190第4部分中所涵蓋的發動機和機械。
本標準規定了鐵路站內道口信號設備的術語和定義、環境條件、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設于鐵路站內的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