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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 便攜式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范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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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由128個字符(控制字符和圖形字符,如:字母、數字及符號)組成的字符集以及它們的編碼表示。 本標準規定了一個中國通用的代碼表版本,也提供一個參考代碼表版本。 本字符集主要用于數據處理系統與有關設備之間及數據通信系統內的信息交換,在確定本字符集時,還考慮了數據處理中所需的圖形字符和控制功能。 當本字符集不能滿足某些特殊應用場合需要時,它允許使用代碼擴充控制字符,這些控制字符的使用方法在GB/T 2311中規定。 本標準中提到的控制字符的定義,在GB/T 5261中規定,假定與它們有關的數據是按正向順序處理的,當它們包含在不按正向順序處理的數據串中,或包含在供固定記錄處理的格式化數據中時,可能會產生不希望有的影響,或者可能需要附加特定的處理,以保證它們產生預期的功能。
GB/T 2099的本部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信息插座的標志、防觸電保護、結構、電氣性能、機械性能等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戶內或戶外使用的、家用和類似用途的、用于連接互聯網和傳輸信息的固定式插座或移動式插座。信息插座適合在下述環境溫度中使用:通常不超過+40 ℃,但在24 h期間內平均不超過+35 ℃,環境空氣溫度的下限值為-5 ℃。
本標準規定了為字符集編碼所提供的8位代碼和7位代碼的結構。結構中使用的代碼元素在8位代碼和7位代碼中是通用的。代碼使用多種技術以擴充其基本的8位代碼和7位代碼的能力。由于現在8位代碼獲得更廣泛的使用,所以本版本比以前的版本更重視了8位代碼。 8位代碼和7位代碼中使用通用元素使任意一個指明的與8位代碼一致的元素可以簡單而直接地轉換為相應的7位代碼,反之亦然。 GB/T 11383與本標準中8位代碼結構一致,GB/T 1988與本標準中7位代碼結構一致。 本標準規定的代碼結構條件包括擴充代碼中可用的圖形字符和控制功能數量等多種不同方法。它們還包括建立和形成特定代碼的定義,以及為這些特定代碼的結構和組成元素提供編碼標識的技術。 特定代碼還可以通過GB/T 16262的對象標識符來標識。附錄A規定了對象標識符的形式。 根據GB/T 12054,用于這些8位和7位代碼的單個字符集和控制功能應在使用轉義序列的編碼字符集的登記表中登記(見附錄B)。登記表包括有關的字符集和控制功能及其編碼表示,以及與這些字符集相聯系的編碼標識的詳情。 本標準建立的原則可以用于形成輔助代碼結構條件。例如,GB/T 5261即遵循這個步驟制定了參數化的控制功能。 對于在這里規定的8位和7位代碼使用統一的結構具有下列優點: ——允許在信息處理系統的設計中對代碼結構使用統一的條款; ——提供標準化的方法使約定的字符集調入使用; ——允許在分別使用8位和7位代碼的環境之間進行數據交換; ——減少需要交互操作的系統間沖突的風險。 當兩個具有不同代碼結構條件的實現級別的系統需要相互通信時,它們可以通過使用兩個系統共有的代碼結構條件來實現。 這里規定的代碼是設計用于正向順序處理的數據。這些代碼用于以其他方式處理、或是包含在固定長度記錄處理格式的數據中、可能有不良結果或者可能要求額外的特殊處理以保證準確的解釋。
本標準規定了計算機場地的術語、分類、要求、測試方法與驗收規則。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各類計算機場地。
本部分規定了控制技術領域用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涉及控制技術的所有科學技術領域。
GB/T 2900的本部分涉及諸如住宅、工業或商業建筑物的電氣裝置。它不包括公眾電網的配電系統、發電廠及其輸電系統。 本部分適用于電工技術中涉及電氣裝置的科學技術領域。
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可信性領域的通用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包括電工技術應用在內的可信性技術方面的所有領域。
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超導技術領域用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超導技術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一種通用的交換格式。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文獻的書目記錄以及其他類型記錄。本標準并不規定每個記錄的長度或內容,也不賦予字段標識符、字段指示符或子字段標識符的具體含義,這些內容由執行格式規定。本標準描述了一種通用的結構,這一框架結構不是作為系統內部的處理格式,而是作為數據處理系統之間的交換格式而設計的。
本標準規定了以Fortran語言表示的程序的形式,并建立以Fortran語言表示的程序的解釋。本標準的目的是對在各種計算系統上使用的Fortran程序增進其可移植性、可靠性、可維護性并有效地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組成濾波器組或譜分析儀的模擬的、取樣數據和數字方法得到的帶通濾波器的性能規范和測試方法。對于給定寬帶的所有濾波器,由濾波器的相對衰減特性確定的通帶范圍是中心頻率的恒定的百分數。符合本標準要求的儀器可以包含覆蓋任何所需頻率范圍的任何數目的帶通濾波器。本標準適用于三種等級的濾波器,0級,1級和2級的性能要求,其允差隨等級的增加而增加。
本部分規定了在公用電話交換網,以及在租用電路和綜合業務數字網(ISDN)上使用的文件傳真三類機的終端特性。該文件傳真三類機可以傳送黑白文件,同時作為選用方式,也可傳送彩色文件等。 本部分適用于文件傳真三類機的設計、生產、檢驗和使用,是文件傳真三類機的主要技術依據。
本部分是關于在公用電話交換網上兩個傳真終端之間文件傳送所必須的過程。 這些過程基本上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呼叫建立和呼叫釋放; ——兼容性校驗,狀態和控制命令; ——線路狀態的校驗和監測; ——控制功能和再次呼叫操作員。1.1.2本部分僅規定具有這些相關信號的過程。1)
基本型控制規程主要適用于網絡中數據終端設備(DTE)/數據電路終接設備(DCE)或DTE/DTE之間的通信。本標準僅就一個數據鏈路上的傳輸作出規定,而不涉及“串聯”數據鏈路的操作。 標準的組成 本標準由字符編碼與結構、傳輸控制字符、文電格式、數據通信階段、差錯控制、恢復規程、傳輸控制字符的使用說明以及“會話型傳輸控制規程”、“編碼獨立的信息傳輸控制規程”、“多站選擇”組成,并包括A、B、C、D、E五個附錄。 本標準是參照采用ISO1745-1975《數據通信系統使用的基本型控制規程》、ISO1155-1978《信息處理用縱向奇偶檢驗檢測信息電文中的差錯》、ISO1177-1985《信息處理面向傳輸的起止式和同步式字符的字符結構》、ISO2111-1985《數據通信基本型控制規程編碼獨立的信息傳送》、ISO2628-1973《基本型控制規程補充》、ISO2629-1973《基本型控制規程會話式信息電文傳送》以及國內有關標準編制的。 基本型控制規程使用原則 本標準的技術規定 a.信息文電的字符采用GB1988-89《信息處理交換用的七位編碼字符集》中規定的編碼字符,同時還采用按照GB11383-89《信息處理信息交換用八位代碼結構和編碼規則》和GB2311-80《信息處理七位和八位編碼字符集代碼擴充技術》規定和擴充的編碼圖形字符集,例如GB8045-87《信息處理交換用蒙古文七位和八位編碼圖形字符集》等。而本標準第10章“編碼獨立的信息傳輸規程”的信息文電可不受編碼限制。 b.本標準中,各傳輸規程的傳輸控制功能,是由GB1988規定的十個傳輸控制字符及某些擴充序列完成。 本標準對下列技術問題不作規定: a.規程的實現方法(硬件或軟件); b.信息傳輸的速率; c.串行或并行傳輸,起止式或同步式同步; d.對信息文電和監控序列的應答,是使用同一信道或另一信道。 本標準適用于下列情況: a.在同一信道上,單向傳輸信息而交替地進行監控。 b.在一個信道上單向傳輸信息,而在另一個信道上交替地進行監控。 c.在同一個信道上,兩個方向交替地傳輸信息,并交替地進行監控。 d.在兩個獨立的信道上,兩個方向交替地傳輸信息,并交替地進行監控
本標準規定了數據終端設備(DTE)和數據電路終接設備(DCE)之間的接口電路的定義。本標準適用于DTE和DCE之間接口處并稱之為接口電路的互連電路。這些電路用于傳送二進制數據、控制信號和定時信號以及合適的模擬信號。本標準也適用于獨立的中間設備的兩邊,而獨立的中間設備可以插在這兩類設備之間(見圖1).圖1略。本標準中規定的接口電路的范圍可用于,例如:a) 同步和異步的數據通信;b) 租用線路業務上的二線和四線、點對點或多點操作的數據通信;c) 交換網路業務上二線或四線的數據通信;d) DTE和DCE之間,使用短互連電纜的地方,有關短電纜的說明見第4章。符合本標準規定的DTE/DCE接口,也可與公用數據網絡互連。此時的接口電路在實現和操作要求上的補充資料在GB/T 11600/ITU-T X.20 bis 和 GB/T 11599/ITU-T X.21 bis中。任何實際設備,都應從本標準規定的接口電路范圍中恰當地加以選擇。特定DCE中的實際接口電路是相應的標準中所指定的那些電路。本標準所參考的DCE標準中所指明需要的互換電路只適用于對DCE側的接口。這些電路需要保證正常運行,并受DTE的控制或監控(見4.5)。在第4章中規定了接口電路的用途和操作要求以及接口電路之間的相互作用。互換電路中的電氣特性參見ITU-T V.10、ITU-T V.11、ITU-T V.12、GB/T 3455/ITU-T V.28、ITU-T V.31和ITU-T V.31 bis。接口的機械特性參見GB/T 15125/ISO 2110(25-pole)、GB/T 17559/ISO/IEC 11569(26-pole)、GB/T 17959/ISO/IEC 13575(50-pole)或GB/T 9950/ISO 4902(37-pole)。DCE可以包括信號變換器、定時發生器、脈沖再生中繼器和控制電路,以及提供諸如差錯控制、自動呼叫和自動應答等其他功能的設備。其中有些設備是獨立的中間設備,或者是安裝在DTE中的設備。
本標準適用于如電阻器、熔斷器、繼電器、接觸器、變壓器、旋轉電機及類似電氣設備組合(例如成套設備)端子的標識與標志,也適用于某些特定導體終端的標識。本標準規定了用特定顏色或字母數字來標識導體的一般規則,以避免混淆,確保安全。這些導體顏色或字母數字用于電纜或芯線、母線、電氣設備和裝置?;A安全出版物主要用于技術委員會在制定按照IEC指南104和ISO/IEC指南51規定原則研制的出版物時引用。本標準不適用于制造商或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的職責之一是,在適用情況下制定標準時引用基礎安全出版物,具體引用或列入相關出版物的情況除外。
本標準規定了COBOL的語法和語義。本標準規定了:—COBOL中編譯組的書寫形式;—編譯一個編譯組的效果;—執行運行單元的效果;—要求符合性實現滿足其定義的語言元素;—含義為顯示定義的語言元素;—依賴處理器性能的語言元素。本標準沒有規定:—COBOL中書寫的編譯組,處理器以何種方式把它們編譯成可執行代碼;—方法、函數或程序運行時模塊連接或綁定到一個激活語句上的時間,當適當的程序或方法在編譯時不可知時,綁定必然發生的情況除外;—參數化的類何時被擴充;—在處理器上定義一個本地環境并使他可用的機制;—錯誤信息、標記信息或警告信息的形式或內容;—編譯時產生的形式和內容列表(若有的話);—實現者提出的符合本標準的產品的文檔形式;—運行單元之間共享的資源,文件除外。
本標準規定了計算機外圍設備針式打印機用編織打印色帶(以下簡稱色帶)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通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計算機外圍設備針式打印機用的編織色帶,并作為制定產品標準的依據。本標準不適用于特殊打印工作的色帶。
本部分適用于其主要功能由電動機、開關或調節裝置、或感應炊具用射頻發生器實現的器具產生的射頻傳導和輻射騷擾。這些器具包括:家用電器、電動工具、使用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電動機驅動的電氣醫療設備、電玩具、自動售貨機以及電影或幻燈投影儀。電網供電器具和電池供電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圍內。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還有:——上述提及設備的單獨部件,諸如電動機、開關裝置如(電源或保護)繼電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則對這些單獨部件沒有發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有:——在其他標準中明確地提出其射頻范圍內所有發射要求的設備?!b有額定輸入電流每相大于25 A的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和帶有該種調節控制器的設備。——單獨使用的電源。覆蓋的頻率范圍為9 kHz~400 GHz。同時適用本部分不同條款和/或其他標準的多功能設備在使用相關功能時應滿足每一條款/標準的要求(詳見7.2.1)。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礎上確定的,它能使騷擾抑制保持在經濟合理的水平,同時仍能達到足夠的射頻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會有射頻的干擾發生。在此情況下可能需要附加規定。與器具安全性能有關的電磁現象的影響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圍內。
GB/T 4458的本部分規定了三種常用的軸測圖的繪制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手工及計算機繪制軸測圖;也適用于三維模型投影工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