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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車載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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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定了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分類、通用要求、通信、電擊防護、電動汽車和電動汽車電能傳輸設備之間的連接、車輛適配器、車輛接口、供電接口的特殊要求、電動汽車電能傳輸設備結構要求、性能要求、過載保護和短路保護、急停、使用條件、維修、標識和說明。本文件適用于電流控制和/或電壓控制的非車載傳導式供電設備,以實現電動汽車可充電儲能系統與供電網(電源)之間單向/雙向能量流動,其供電網側(A側)額定電壓不超過1 000 V AC或1 500 V DC,電動汽車側(B側)額定大電壓不超過1 000 V AC或1 500 V DC。本文件也適用于從現場儲能系統(如緩沖蓄電池組等)獲得能量的供電設備。本文件適用于可外接充電或充放電的電動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的傳導充電或充放電系統。有軌電車、鐵路車輛、工業車輛等的傳導充電或充放電系統參照使用。本文件不適用于與電動汽車傳導充電/充放電系統維護相關的安全要求,不適用于GB/T 40432規定的車載充電設備,也不適用于無軌電車。除本文件規定的電動汽車關鍵部件(車輛側車輛插座、控制導引電路、車輛斷開裝置)以外的部件要求參照電動汽車相關標準。
GB/T 18487的本部分規定了為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充電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以下統稱為供電設備)的電磁兼容要求。供電設備的供電電源額定電壓大值為1 000 V AC或1 500 V DC,額定輸出電壓大值為1 000 V AC或1 500 V DC。本部分適用于GB/T 18487.1中規定的充電模式2、充電模式3、充電模式4的供電設備。本部分適用于從現場儲能系統(如緩沖蓄電池組等)獲得能量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本部分認為無電子元件或開關(除手動開關外)的電纜是無源的,符合發射和抗擾度要求,不需要測試。本部分不適用于任何車載供電設備和電動汽車的供電系統的零部件和設備。本部分不適用于以無線充電(WPT)方式為電動汽車供電或充電的供電設備。本部分不適用于無軌電車、鐵路車輛、工業車輛和主要用于非道路車輛的供電設備。
本標準界定了電動汽車相關的術語及定義。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汽車整車、驅動電機系統、可充電儲能系統及充電機。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型號編制、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純電動摩托車和純電動輕便摩托車(除特殊說明外,以下簡稱電動摩托車)。
本文件規定了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以下簡稱“充電機”)設備通信控制器(SECC)與電動汽車通信控制器(EVCC)之間基于控制器局域網(CAN)的通信物理層、數據鏈路層、傳輸層及應用層的定義和要求。本文件適用于采用充電模式4的充電機或充放電機與電動汽車之間的通信,也適用于充電機或充放電機與具有充電控制功能的電動汽車電子控制單元之間的通信。電動汽車通信控制器包括但不限于電池管理系統(BMS),以及為實現其他特殊功能而需要和充電機通信的車內系統。本文件第5章~第11章適用于采用GB/T 18487.1—2023附錄B規定的充電系統(以下簡稱“A類系統”),第101-106章適用于采用GB/T 18487.1—2023附錄C規定的充電系統及附錄E定義的充放電系統(以下簡稱“B類系統”)。本文件中的“車輛”特指“電動汽車”。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以下簡稱充電機)計量用直流電能計量裝置的配置安裝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規定了充電機計量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充電機的電能計量。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電池更換站的建設類型、選址、供電系統、充電與電池更換系統、監控系統、行車道和停車位、土建、安全和消防、標志和標識等。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汽車電池更換站,電動汽車電池配送中心也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充電站(以下簡稱充電站)的選址原則、供電系統、充電系統、監控系統、電能計量、行車道、停車位、安全要求、標志和標識。本標準適用于采用整車充電方式為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進行傳導式充電的充電站。
GB/T 32852的本部分給出了城市公共汽電車領域的基本術語及設施與設備、車輛、運營服務與安全、保養與維修、技術經濟指標等常用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城市公共汽電車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快換電池箱(以下簡稱電池箱)基于控制器局域網(CAN)的通信物理層、數據鏈路層、應用層的定義。本標準適用于電池箱與其相連接的設備之間的通信。
本標準規定了純電動貨車的術語和定義、要求及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純電動貨車(以下簡稱“車輛”)。
本標準規定了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商用車的術語和定義、要求及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商用車(以下簡稱“車輛”)。
GB/T 34657的本部分規定了電動汽車傳導充電互操作性測試對供電設備的檢驗規則、測試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方法及合格評判。本部分適用于符合GB/T 18487.1-2015規定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包括纜上控制與保護裝置、交流充電樁、非車載充電機等。
GB/T 34657的本部分規定了電動汽車傳導充電互操作性測試對車輛的檢驗規則、測試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方法及合格評判。本部分適用于采用或GB/T 20234.2-2015和/或GB/T 20234.3-2015傳導充電接口的電動汽車(簡稱“車輛”)。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以下簡稱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以下簡稱BMS)之間的通信協議一致性測試要求、一致性測試系統以及一致性測試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對聲明符合GB/T 27930-2015的產品進行協議一致性測試。
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所處車輛環境的低頻磁場發射的測量方法。本標準所涉及的頻率范圍為10 Hz~400 kHz。本標準適用于L、M、N類車輛。本標準不適用于車輛無線充電狀態測量。
本標準規定了無線充電設備的電磁兼容性要求,包括限值、性能判據和測量方法等。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無線充電設備,不包括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
本標準規定了由電動汽車用高壓大電流線束和連接器組成的高壓連接系統的一般要求、電氣性能、物理性能、環境適應性、電磁屏蔽效能、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本標準適用于符合GB/T 18384.3—2015規定的B級電壓的電動汽車用高壓連接系統。本標準不適用于電動汽車傳導充電連接裝置。
本規范適用于采用整車充電模式的電動汽車充電站的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電動汽車電池更換站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