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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所列名詞術語適用于電信各的生產、設計、施工、維護、管理、科研、教學、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本標準規定了電工術語中有關無線電通信的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涉及無線電通信的所有科技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航空無線電導航臺(站)電磁環境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航空無線電導航臺(站),包括無方向信標臺、超短波定向臺、航向信標臺、下滑信標臺、指點信標臺、方位臺、仰角臺、全向信標臺、測距儀臺、塔康導航臺、分米波近程導航臺、分米波航向/測距信標臺、分米波下滑信標臺以及精密進場雷達站。
本標準界定了音頻、視頻和視聽設備及系統范圍內基礎和常用詞匯的中英文名稱及定義,但不包括信號傳輸方面的詞匯。本標準適用于音頻、視頻和視聽設備及系統范圍內基礎和常用詞匯的中英文名稱及定義,其他領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導航常用術語和定義。本標準適用于導航范圍內的各種標準的制定、各類技術文件的編制等方面。
GB 12668 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傳動系統(PDS)的電磁兼容性(EMC)要求。PDS的定義如3.1中所述。這里的電氣傳動系統包括調速的交流電動機傳動和直流電動機傳動。這些EMC要求是針對變流器輸入和/或輸出電壓(線電壓)有效值在交流35 kV以下的PDS而規定的。本部分適用于對PDS的評價。同時也可用于對單獨銷售的CDM或 BDM(見3.1)的評價。本部分包含:對于要投放市場的產品的符合性評價要求;對于在設備投放市場之前不能測量出高頻發射的場合(這類PDS在3.2.6中被定義為C4類)推薦的工程設計實踐。
本標準規定了漢語清晰度診斷押韻測試(以下簡稱DRT)法使用的押韻字表、測試的條件、計分方法及DRT清晰度的等級。本標準適用于各種語言傳輸設備或系統,語言處理技術、電聲器件及廳堂等的清晰度估計,也適用于說話人語言障礙或聽音人聽力障礙的分析診斷。
本標準規定了評價振動對建筑物影響所需進行的測量和數據處理的基本原則。這里關心的除振源的動態范圍、頻率或其他參數以外,并不關心振源本身。結構振動的影響的評價主要是針對結構的響應,并且包括適當的分析方法,用以確定頻率、持續時間和幅值。本標準只適用于結構振動的測量,不考慮聲壓及其他形式的壓力波,但是需要考慮這些激勵的響應。這里定義的建筑物是地面上的且有人居住的,某些特定的廠房像柱、煙囪、井架、構筑物等不在考慮的范圍內,雖然他們經常有工作人員進出。建筑物的結構響應與激勵源有關,制定本標準的終目的是檢驗建筑物受振源(即激勵的頻率、持續時間、幅值等)作用下的測量方法。我們關注的激勵源主要有地震、爆炸、風壓、聲震、內部機器、交通、建筑施工等。
本標準規定了儀表著陸系統(ILS)下滑信標接收機(以下簡稱接收機)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在328.6~335.4MHz頻段的ILS下滑信標接收機,作為制定產品標準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的依據。
本標準規定了儀表著陸系統(ILS)航向信標接收機(以下簡稱接收機)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在108.0~112.0MHz頻段的ILS航向信標接收機,作為制定產品標準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的依據。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防范系統中供電的技術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統供電的系統設計、設備選型、安裝施工、檢測和驗收的基本依據。本標準適用于安全防范(以下簡稱安防)系統供電設計、安裝施工、檢測與驗收。
GB/T 15629的本部分規定了低速無線個域網的物理層和媒體訪問控制層的規范。這種低速無線接入適用于固定的、便攜的、移動的設備,這些設備不用電池或僅用非常有限的電池電源,并主要工作在有限的個人空間(0m-10m)。本部分不具體規定密碼算法,密碼算法的具體信息與密碼管理局聯系。本部分中提及的密碼算法僅作為示例。
GB/T 18039的本部分規定了高空核電磁脈沖(HEMP)傳導環境,HEMP是高空核爆炸的系列效應之一。研究這類課題要考慮兩種情況:高空核爆炸;低空核爆炸。對民用系統來說,兩種情況之中重要的是高空核爆炸。高空核爆炸的特點是,沖擊波、大地震動、熱輻射和核輻射等核爆炸的其他效應在地面上都不存在,但是由核爆炸產生的電磁脈沖會造成通信、電子和電力系統工作中斷和損壞,從而擾亂現代社會的穩定性。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個關于HEMP環境的共同標準,以便從中確定真實的電磁騷擾環境,用于評估受影響設備的性能。
本標準規定了從150 kHz~2 500 MHz頻率范圍內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任何用于車輛、掛車和裝置的電子/電氣零部件。本標準中頻率分布的細節參考了電信聯盟(ITU)出版物及在中國的實際應用情況。本標準中的限值用于保護車載接收機,使其免受同一車內零部件/模塊產生的騷擾。第5章提供了整車(無論連接到電網充電與否)測量的方法和限值,第6章提供了零部件/模塊測量的方法和限值。只有根據車輛限值進行的整車試驗才能被用于終評價零部件的兼容性。被保護的接收機類型包括:廣播接收機(聲音和電視),地面移動通信,無線電話,業余的、民用的無線電設備,衛星導航系統(北斗、GPS等)、Wi-Fi和藍牙設備。本標準中的車輛是以內燃機、電力或二者共同實現自行驅動的裝置。車輛包括(但不限于)乘用車、貨車、農用拖拉機及雪地車。可參照附錄A中的流程圖判定裝置或設備是否適用于本標準。本標準不包括保護電控系統免受射頻(RF)發射、瞬態或脈沖電壓波動影響的內容。這些內容包括在其他標準化委員會出版物中。本標準中的限值為推薦值,在車輛制造商和零部件供應商達成一致的條件下可以更改。本標準也適用于車輛制造商、零部件和設備供應商在車輛交付使用后,附加和連接在車輛線束或車載電源連接器上的零部件和設備。由于安裝位置、車身結構和線束設計會影響無線電騷擾對車載接收機的耦合,第6章定義了多種限值等級。使用的限值等級(作為頻帶的函數)需經車輛制造商和零部件供應商一致同意。本標準定義的試驗方法用于幫助車輛制造商和供應商改善整車和零部件設計,以確保車載射頻發射控制在一定水平。整車試驗限值作為指導,其制定基于典型無線電接收機使用車載天線這一情況,如果未配備該特定天線,則使用試驗天線。出于經濟原因,車輛制造商應自主確定哪些頻段用于車內可能的無線電業務。例如,雖然電視波段占用了無線電頻譜的一段重要部分,但是許多車型可能不會安裝電視接收機,在這樣的車上試驗和改善該頻段噪聲源是不經濟的。1979年,世界管理無線電通信大會(WARC)將第一區域的低頻限制到148.5 kHz。就車輛而言,150 kHz試驗就足夠了。用于傳導騷擾和車輛充電模式測量的人工網絡見附錄E。存在脈沖噪聲的情況下判斷無線電通信降級的定性方法可參見附錄H。電動和混合動力車輛車內屏蔽的高壓電源系統的試驗方法見附錄I。零部件試驗用ALSE的性能確認方法可參見附錄J。
GB/T 19882的本部分規定了抄表系統無線通信信號的幀結構、信道編碼和調制方式以及相關物理層的射頻要求等。本部分適用于電能信息采集與管理系統本地通信采用微功率無線通信技術的集中器通信單元與電能表通信單元、采集器通信單元之間的數據交換。
本標準規定了在甚高頻(VHF)水上移動頻段內使用時分多址(TDMA)的船載自動識別系統(AIS)的技術要求,主要包括:——術語、定義和縮略語;——操作特性;——技術特性;——通過DSC消息進行AIS信道管理;——遠程應用;——應用專用消息;——發射分組排序;——采用CSTDMA技術的B類AIS;——AIS消息;——對使用脈沖發射臺站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船載自動識別系統以及相關臺站設備的設計、生產、使用和管理。
本標準定義了基于GB/T 15629.3-1995、IEEE Std 802.11、IEEE Std 802.15-2002以及RFC 791、RFC 768和RFC 793等協議的EPA(Ethernet for Plant Automation)系統結構、數據鏈路層協議、應用層服務定義與協議規范以及基于XML的設備描述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自動化控制領域。
GB/T 20299的本部分規定了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技術應用平臺、該平臺由通信系統、信息系統與監控系統以及支持這些系統工程的基礎設施包括信息網絡平臺、綜合布線系統、電源與接地、環境、機房系統、基礎系統集成等組成。 本部分適用于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技術應用系統平臺的設計和實施,也可作為建筑及居住區選擇數字化系統配置的依據。
本部分規定了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技術應用的檢測內容、方法和驗收要求等,包括通信系統、信息系統與監控系統以及支持這些系統工程的基礎設施(包括:信息網絡平臺、綜合布線系統、電源與接地、環境、機房系統、基礎系統集成等)的檢測驗收。 本部分適用于對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技術應用系統的功能與質量的第三方檢測,相應的改擴建系統和其他應用項目可以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航空器地面除冰防冰方法的低要求,它與民用航空組織(ICAO)航空器地面除冰防冰操作手冊(Doc. 9640-AN/940)和相關規章一致,用以保證結冰條件下運輸航空器的操作安全。本標準不對具體機型做詳細規定。本標準中的相關內容,優先采用航空器制造商出版的手冊、程序或方法。航空公司出版的手冊、程序或方法對本標準的內容起補充作用。運用本標準中的程序可有效清除嚴重影響航空器空氣功力學特性以及操控特性的霜、冰或積雪。本標準不包括采用機械方式除冰防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