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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電工術語中有關無線電通信的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涉及無線電通信的所有科技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雷達常用術語及其定義。本標準適用于雷達領域的科研、教學等方面,是制定相關標準、編制相關技術文件的依據。
本標準規定了航空無線電導航臺(站)電磁環境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航空無線電導航臺(站),包括無方向信標臺、超短波定向臺、航向信標臺、下滑信標臺、指點信標臺、方位臺、仰角臺、全向信標臺、測距儀臺、塔康導航臺、分米波近程導航臺、分米波航向/測距信標臺、分米波下滑信標臺以及精密進場雷達站。
本標準規定了指點信標的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指點信標。
本標準規定了導航常用術語和定義。本標準適用于導航范圍內的各種標準的制定、各類技術文件的編制等方面。
本標準規定了核電廠安全重要系統和部件的實體防護推則,包括對安全重要系統和部件產生的各種危害的判別,也包括防止這類設備遭受危害的合適措施。本標準為設計者就如何防止這類系統和部件受到危害提供了指導。 本標準適用于輕水堆(LWR)核電廠。本標準的一些原則也適用于其他適用于其他堆型的核電廠。
本標準規定了無線電管理的術語及其定義,包括一般術語、有關頻率管理的專用術語、無線電業務、各種無線電臺與系統、操作術語、發射與無線電設備的特性、頻率共用、空間技術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國內無線電管理領域涉及引用或使用無線電管理術語的各類應用。
GB/T 14282的本部分規定了登記表著陸系統(ILS)下滑信標的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登記表著陸系統(ILS)下滑信標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儀表著陸系統(ILS)下滑信標接收機(以下簡稱接收機)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在328.6~335.4MHz頻段的ILS下滑信標接收機,作為制定產品標準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的依據。
GB/T 14282的本部分規定了登記表著陸系統(ILS)航向信標的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儀表著陸系統(ILS)航向信標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儀表著陸系統(ILS)航向信標接收機(以下簡稱接收機)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在108.0~112.0MHz頻段的ILS航向信標接收機,作為制定產品標準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的依據。
本標準規定了1400MHz以下地面無線電業務的信號/干擾射頻保護比和小可用場強。 本標準適用于無線電業務之間的干擾協調、無線電頻率管理部門進行頻率管理及各種地面無線電業務網絡的規劃和設計。
本標準規定了漢字鍵盤輸入用通用詞語。 本標準適用于漢字鍵盤輸入、方案優化和評測。中文信息處理的其他領域也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定義了工業制造環境中有關的自動化名詞術語。 注:本標準中的所有名詞術語及其定義,均選自已經正式發布的ISO文件,這些文件均作為出處文件列出。下列每 一條定義后的數字|N|,即表示在附錄A中所列的出處文件的序號。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固定翼飛機、直升機進行通用航空作業飛行活動的機場,在運行中應具備的低設備設施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于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機場。 本標準不適用于滑翔機、熱氣球、飛艇和航模活動飛行的起降場地。
本標準規定了定位系統(GPS)常用術語及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GPS范圍內的各種標準的制定、各類技術文件的編制,也適用于科研、教學等方面。
本標準界定了游樂設施的基本名詞術語及其定義。本標準適用于游樂設施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等領域。
本部分制定了整套水下生產系統從設計到廢棄各個階段的一般要求和推薦做法,作為一個綱領性文件用于指導和制定涉及到水下生產系統各個組成部分更為詳細要求的子系統標準。同時,對于子系統標準內未包括的某些部分,如系統設計、結構、管匯、吊裝設備、顏色和標記等,也給出了較為詳細的要求。對那些應用范圍有限的特種設備,如密閉在干式艙中的組合式采油樹、采油樹和管匯等,這里未做專門討論,但本部分中的相關條款同樣適用于這類設備。
GB/T 21412的本部分規定了水下井口裝置、泥線井口裝置、鉆通泥線井口裝置以及水下立式和臥式采油樹規范,以及設備搬運、試驗和安裝所需的相關工具。還規定了獨立的分總成(用來建造完整的水下采油樹總成)和完整的水下采油樹總成的設計、材料、焊接、質量控制(包括工廠驗收試驗)、標志、貯存和運輸。用戶有責任確保水下設備滿足其安裝地所屬政府法規的任何附加要求。這不在本部分的范圍之內。當適用時,本部分也可應用于衛星井、叢式井和用于基盤式的多層完井等方面的設備。本部分適用于下列設備:a)水下采油樹--采油樹連接裝置和油管懸掛器;--閥、閥組和閥驅動器;--節流閥和節流閥驅動器;--排放閥、測試閥和隔離閥;--TFLY形四通;--再入接口;--采油樹帽;--采油樹管路;--采油樹導向架;--采油樹送人工具;--采油樹帽送入工具;--采油樹安裝的出油管線或控制管纜連接裝置;--油管頭和油管頭連接裝置;--出油管線底座和送入回收工具;--采油樹安裝的控制裝置接口(儀器、傳感器、液壓管或管配件、電氣控制裝置電纜和附件);b)水下井口裝置--導管頭;--井口頭;--套管懸掛器;--密封總成;--導向基座;--孔保護裝置和耐磨襯套;--防腐帽;c)泥線懸掛系統--井口裝置;--送入工具;--套管懸掛器;--套管懸掛器送入工具;--水下完井回接工具;--泥線井口裝置水下完井異徑連接裝置;--油管頭;--防腐帽;d)鉆通泥線懸掛系統--導管頭;--表層套管懸掛器;--井口頭;--套管懸掛器;--環空密封總成;--孔保護裝置和耐磨襯套;
GB/T 21412的本部分在公認及廣泛接受的工業規范及標準框架內,提出水下結構物及管匯的推薦做法。因此,它并不取代或排除其他工業規范規定的任何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對水下油氣生產及水下注入進行壓力控制的水下管匯及基盤。水下生產系統實例見圖1。本部分涵蓋下列設備:a) 水下生產系統結構部件和配管系統:——生產及注入管匯;——模塊化和集成的單衛星井及多井基盤;——水下處理及水下增壓站;——出油(氣)立管基座以及外輸立管基座(FRB,ERB);——管道終端管匯(PLEM);——管道終端(PLET);——T型及Y型連接;——水下隔離閥結構物(SSIV)。b) 水下生產系統結構部件:——水下控制和分配結構物;——其他水下結構物。c) 與上述設備相關的保護結構。下列部件及其應用不在本部分范圍內:——管道及管匯閥門;——管道及連接器;——油嘴;——生產控制系統。與上述內容有關的一般信息可從其他規范處獲取,如13628-1及API Spec 2C等。